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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近日出台了《南京市市场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场租赁住房竣工后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经批准全部转让或抵押的,租赁用途不得改变。

南京对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加以规范

市场化租赁住房是指由市场经营、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或改建的住房,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政府安排的其他租赁住房。

管理方法很明确。经南京市有资质的工业园区批准,园区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可由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增加到15%,重点建设集体宿舍和员工宿舍,可出租给园区员工。

南京对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加以规范

同时,集体土地也可以用来建造出租房。实施主体原则上是项目所在地的镇街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定,在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前,原则上属于被占用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应当同意,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实施和独立经营。

南京对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加以规范

南京市已明确表示,市房产部门将搭建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用于办理房屋租赁业务、信息统计、权属核实和市场监管。租赁住房项目将纳入平台管理,租赁合同将在网上签署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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