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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8月13日电(记者吴)今年10月1日起,海南省将实行滚动年报制度。商业主体可以选择年度报告时间和任意一天作为申报日,并可以随时独立更正年度报告的公开信息。在休眠期,他们可以免于提交年度报告。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规章,改革年报制度,进一步方便商业主体独立年报,降低年报成本,解决集中年报拥堵问题,强化商业主体主体意识,构建长效、规范的事后监管机制。
根据规定,年度报告时间不再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商业主体可以选择任何一天作为申报日期,并在申报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如未选定申报日期,年度报告应在其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如果你自己决定申报日期,你只能在5年后申请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关管理企业不执行滚动年度报告。
其中明确规定,暂时不开展业务活动的商业实体无需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年度报告信息可以独立更正,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不再局限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海南10月起推行商事主体滚动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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