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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07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5.7%,特殊说明除外)。其中,除汽车外的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017亿元,增长8.8%。
2019年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8283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除汽车外的消费品零售总额206136亿元,增长9.2%。
根据经营单位所在地,7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8354亿元,同比增长7.4%;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4719亿元,增长8.6%。1-7月,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9.5277万亿元,同比增长8.2%;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005万亿元,增长9.0%。
按消费类型划分,7月份餐饮收入3658亿元,同比增长9.4%;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9415亿元,增长7.4%。1-7月,餐饮收入24937亿元,同比增长9.4%;商品零售总额203345亿元,增长8.2%。
2019年1月至7月,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55972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44233亿元,增长20.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4%;实物商品、食品、服装和使用商品的网上零售分别增长29.9%、20.4%和20.2%。
笔记
1.索引含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向个人和社会团体销售的用于非生产和非经营用途的实物量,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获得的收入额。
网上零售:指通过公共网上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的零售总额。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和服务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中,规模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年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单位)、年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由于规模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的企业(单位)范围每年都在变化,为保证今年的数据与上年具有可比性,用于计算规模以上消费品零售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率的同期数据与本期企业(单位)的统计范围一致,与去年公布的数据口径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1)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配额标准并被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较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达不到配额标准,同时还受到新开业企业、破产和注入(暂停)销售企业(单位)的影响。(2)在2019年月报中,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8-12月)结果,对2018年底的限额以上单位进行了重新核实和认定,不符合限额标准的企业(单位)纳入限额以下单位调查范围。
3.调查方法
对所有超过规定尺寸的单位进行调查,对低于规定尺寸的单位进行抽样。
4.环数据的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8年7月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进行了修正。2019年7月的修订结果和环比数据如下: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黄伟
标题:2019年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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