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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种“学校骚乱”,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学校骚乱”,为学校安全提供基础。

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共同发文治理“校闹”

“由于‘学校烦恼’的存在,学校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致一些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和课外活动,不敢正常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干扰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影响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必须作出巨大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怀说。

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共同发文治理“校闹”

据介绍,《意见》借鉴管理“医疗纠纷”的做法,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方参与、部门配合的原则,注重依法管理“学校纠纷”,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严格执法、依法惩治“学校纠纷”、多部门合作形成共管格局等方面构建完整的治理体系。

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共同发文治理“校闹”

意见突出“预防为主”,强调建立以保险机制为核心的多元化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推卸责任,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学校确实有责任依法及时对伤害进行赔偿,从而实现“不报警赔偿”。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以利滋事”的做法和“花钱买和平”的无原则情况,意见强调“不赔不赚”,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和平”行为。在责任明确之前,学校不能亏钱。

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共同发文治理“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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