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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购买二手房,我相信通过中介企业和中介网站寻找房源的市民不少,当然,交易成功后也有必要支付中介费用。 那么,如果中途反感签订购买合同的话,还不支付这个中介费吗? 周先生今年30多岁,准备换套房。 看来中介企业的相中有房子。 今年3月,在中介企业的带动下,周先生与卖方见面,看房,周先生满意,双方商定房子价格200万元,定金5万元,中介费4万元。 合同签订当天,周先生没有足够的现金,所以持有的信用卡也没能支付4万元。 这是因为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企业支付中介费。 之后,中介企业继续向周先生催促这笔中介费,但没有得到答复 最近,在和周先生传达信息时,中介企业得知周先生与卖方解除了合同,周先生也因此拒绝了中介费。 中介企业认为他们提供了中介服务,周先生和卖方已经成功签约了。 这位周先生应该按合同支付中介费,所以要求周先生向法庭起诉,支付4万元的中介费。 在审判中,周先生坚决不同意支付这笔中介费 周先生说,当时买房时,中介企业正在催他签约。 房东说要赶紧卖房。 另外,这种合适的房间来源说,如果他不签约,很快就会被别人买下。 周先生以中介企业“先签订合同,不想买就可以协商”的约定签订了合同。 但是,周先生和家人反复考虑后,认为房子不适合他。 那是因为他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支付存款,合同被视为自动解约。 周先生认为这个合同不能说是交易成功的合同。 而且,当时中介企业称中介费为4万元,买家和卖方各支付了一半。 当时没有足够的钱,周先生向中介企业借款,宣布欠了中介费2万元。 “当时,中介企业说如果没有钱(预付款),这个借条就没有法律效力。 周先生认为不应该支付中介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介企业提供了这种借据作为证据 这个借书上写明,小周欠中介企业的中介费2万元,最晚在3天内支付。 然后中介企业向法庭解释说,周先生在3天内支付中介费的情况下,根据未支付的情况支付,如果不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的话,将以合同规定的4万元收取中介费。 法官认为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周先生、卖方和中介企业签订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是双方签署的,在当事人真正意义上,复印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法院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后,周先生向中介企业发放了拖欠条件。 这个拖欠条件是双方对合同中的中介服务费金额约定的变更。 对中介企业拖欠的解释,没有事实根据,法院不相信 周先生说中介企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并,有欺诈行为,但由于无法提出证据,所以进行了说明,法院也不相信。 中介企业作为中介人敦促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根据合同及拖欠合同,周先生必须向中介企业支付中介费 这周先生不能按约定付款,违反了合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法院一审令小周支付中介企业的中介费2万元 资料来源:天津政法报
标题:热门:签订购房合同后反悔,房屋中介费还用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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