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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外国控制的经纪公司即将诞生。
8月1日晚,华信宣布,摩根士丹利是华信证券通过上海联合资产产权交易所公开上市转让的摩根华信2%股权的唯一受让方,并以3.762亿元人民币受让了该股权。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批准了三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即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瑞士信贷正在改变实际控制人对5%以上股权的批准,这一批准已被中国证监会接受。有了摩根华信,五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可以大致分为三条路径。
摩根士丹利将持有摩根华信
根据该公告,华信证券此前通过在上海联合资产产权交易所上市转让了其控股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信证券2%的股份。上市期结束后,摩根士丹利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以协议方式转让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762亿元。
同时,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摩根亚洲拟将其持有的摩根华新49%的股权转让给摩根士丹利,双方于2019年8月1日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摩根士丹利转让华信证券和摩根亚洲分别持有的摩根华信2%和49%的股份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如果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完成,摩根士丹利将成为持有摩根华新51%股份的控股股东,华新证券将从持有摩根华新51%股份的控股股东转变为持有摩根华新49%股份的参与股东。
换句话说,摩根华信将从华信证券的一家中外投资银行子公司转型为另一家外资控股的经纪公司。摩根华信于2011年由摩根士丹利和华信证券共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亿元。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和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保荐,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自营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摩根华新成立之初,华新证券和摩根士丹利分别持有其66.67%和33.33%的股份。2016年9月,华信证券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同意以人民币2.36亿元转让15.67%的股份,转让于2017年9月完成。此后,华信证券的持股比例降至51%。同年11月,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中国将放宽对金融业外资比例的限制。据彭博社(Bloomberg News)报道,在随后的12月份,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亚太区联席首席执行官魏克勤(wei christianson)表示,随着中国政府取消外资持股限制的计划,该行在中国合资证券公司的合作伙伴打算放弃合资公司华新证券(Huaxin Securities)的多数股权。
摩根华新有望成为第四家外资控股的经纪公司
外资已经涌向海滩,摩根华新有望成为第四家外资控股的经纪公司。从它过去的发展来看,它的性能并不令人满意。摩根华信成为外资经纪公司后将如何发展?
根据摩根华新2018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18亿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1.75亿元,但净利润为9979万元。根据华新股份公告披露的摩根华新2019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摩根华新总资产6.01亿元,净资产5.67亿元,上半年累计收入2000万元,净利润净亏损8400万元。根据这一计算,上述2%股权的储备价格所对应的100%股权的估值约为188亿元,相应的市盈率超过30倍。
但摩根士丹利是一个真正的巨人。根据公告,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亚洲”)是由摩根士丹利间接全资控制的金融机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摩根士丹利的资产总额为8535.31亿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802.46亿美元。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1.07亿美元,净利润87.48亿美元。2019年1月至6月,摩根士丹利实现营业总收入205.3亿美元,净利润46.3亿美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据来自风能)。
外资券商的三种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网站,2018年,中国宣布将把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比例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定上限。目前,外资持股比例放宽至51%的政策已经实施。2018年,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先后批准设立4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三家外资证券公司是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其中,随着瑞银集团增持,瑞银证券已成为外资控制的券商,而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Nomura Orient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则是新获批的券商。
此外,摩根华信证券的股权转让需要获得批准,瑞士信贷改变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的批准已经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尚不清楚这两家券商中的哪一家将成为第四家外资控股券商。但是,从目前的五家券商来看,外资控股券商可以分为三条路径:
首先是股权转让模式:瑞银证券、摩根华信
中粮集团和国电资本“打包”将瑞银证券26.01%的股权转让给瑞银集团。
2018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粮集团将其持有的瑞银证券14%的股份转让给瑞银集团,国电资本将其持有的瑞银证券12.01%的股份转让给瑞银集团;瑞银集团被批准成为瑞银证券的主要股东,瑞银集团成为瑞银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批准新方法: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19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第三,单边增资方式:瑞士信贷创始人
2019年4月15日,方正证券宣布瑞士信贷单方面增资瑞士信贷方正非公开协议的进展公告。瑞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单方面向瑞信创始人增资6.28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瑞信在瑞信方正的持股比例将从增资前的33.30%提高到51.00%,并成为瑞信方正的控股股东。
7月10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显示,中国证监会收到该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5%以上股权的批复。7月17日,瑞士信贷正在更正这些材料。
开放措施的实施应“宜早不宜迟,宜早不宜迟”
外资证券公司的加速登陆正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精神所在,实习董事长在对外开放中“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
2018年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已采取四大措施,并强调要尽快实施、早不宜迟、早不宜迟,努力使对外开放的成果尽早惠及中国企业和人民,尽快惠及世界各国企业和人民。
次日,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开放金融业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按照习近平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未来几个月将在金融领域实施六项开放措施。”
今年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期间,习近平强调,要把金融改革开放的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的变化和中国发展战略的需要,研究和推进新的改革开放措施。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开放的9项政策措施。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配套制度的完善,扎实推进上述开放措施。
就在一周前,国务院财政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11项促进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措施。其中,原定于2021年取消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限制的时间提前至2020年。
标题:又一家外资控股券商即将诞生 外资控股券商已有三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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