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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我市成本法下商品房价格构成的通知》,明确了商品房价格由“成本+利润+税收”三部分组成,其中平均利润率为6-8%,引起了关注,对“更严”和“放宽”价格限制存在不同意见。当地发改委的一位相关人士今天告诉记者,“长沙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没有新的变化。”昨天的公告是《长沙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于2017年到期后相关政策的延续,仅适用于成本法监管的商品住房。外界对长沙楼市政策放松的解读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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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沙市发改委回应:楼市政策没变 外界对楼市政策放松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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