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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上海服务业的质量变化、效率变化和动力变化,推出“上海服务”品牌,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政策来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促进优质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首先,明确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上海优质经济结构,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提升能源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加对经济的贡献,进一步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服务优质、布局合理、整合共享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培育一批服务世界、引领世界的旗舰企业,形成一批信誉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品牌,建立符合全球城市定位功能要求的现代服务体系,使上海作为全球服务网络核心枢纽的地位不断提升。
服务业能源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在长三角区域产业一体化发展中,资源配置、枢纽组织和平台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功能、国际贸易中心的枢纽功能、国际航运中心的高端服务功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高端和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知识密集型、智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特征更加明显。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的三分之二以上。
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服务业对经济、税收和就业的贡献持续稳定增长,劳动生产率居国内领先水平。服务业品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培育和聚集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服务企业。
服务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服务经济深度融合,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不断深化,服务内容、形式和模式创新蓬勃发展,服务经济新动能不断增长。
服务业空厅布局更加优化。中心城市能源水平和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郊区服务业发展特征更加明显,与长三角其他城市联动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区域协调发展趋势日益突出。各类服务业集聚载体蓬勃发展,创建了15个特色鲜明、高端业态、能源水平突出、功能整合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成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服务业优质发展的新高地。
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更加突出。基本上建立了与国际通行的服务投资和服务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开放体系,服务贸易竞争力显著提升,高附加值服务出口比重持续上升,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服务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二是突出重点,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
(1)增强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加快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金融机构体系。搭建国际金融市场平台,提升多层次金融市场服务功能,推动金融衍生品创新,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增强金融定价话语权。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和广度,加快实施国家金融开放政策,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抓住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机遇,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账户体系。实施更加便捷的跨境资金管理系统,支持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区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跨境金融活动。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逐步完善资本项目下各项可兑换性,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金融与科技协调发展,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二)做大做强服务贸易,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扩大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的全球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贸易服务功能,建设一批1000亿元、万亿级的国际国内交易市场和平台。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安排,对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区实体围栏区的货物以及实体围栏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施特殊税收政策。加快发展境外游客购物和离境退税业务,扩大“立即购买、立即退税”试点,优化退税流程,鼓励各退税机构参与。探索引导境外消费回归的有效途径,研究完善本市免税商店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努力扩大本市免税商店的销售目标范围。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充分发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积极拓展服务贸易出口退税功能。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合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展示、拍卖和交易面向世界的文化艺术品。
(3)加快航运要素集聚,提升航运服务软实力。进一步推进航运开放,降低税收和融资成本,优化航运服务发展环境,提升航运服务软实力,促进各航运要素集聚。对照国际航运的最高标准,我们将尽一切努力提高空海上枢纽和邮轮母港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航运交易和航运仲裁等服务,探索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提升高端航运服务功能。优化监管模式,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强沿海搭载、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行权开放等方面的探索。,并提高收集和分配国际航线和货物资源的能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港航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深度融合,加快物联网、自动驾驶、5g等新技术在港航行业的应用,鼓励建设“互联网+港航”服务平台,推动智能港航业务发展。加快建设世界级邮轮母港,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加快创建更具全球影响力、品牌管理、专业服务、整合协调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提升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提供重要支撑。加大科技服务的源头供给,进一步发挥专利资助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开展高质量的知识产权申请、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知识产权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新的R&D机构,对从事战略前沿技术、突破性技术和通用关键技术研发的新R&D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实施“技术转移服务组织培育计划”,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多模式的技术服务组织,支持技术转移服务组织在技术评估、技术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国际技术转移等方面形成独特的服务模式和特色服务产品。,强化上海的科技服务品牌。推进科技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国际国内创新创业团队在上海建立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外国人才在上海创新创业;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升级,支持专业化和国际化发展。探索创新长三角科技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实施“科技创新券”,拓展科技服务市场。
(5)提升专业服务集聚水平,扩大国际影响力。聚集更高层次的国际机构,加快专业服务业由内部服务向全球服务转变,提升专业服务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建立强有力的整体推进机制,形成专业服务产业联盟,整合产业资源,促进跨境整合和集团发展。按照gawc175标准清单,聚集和培育高能量的全球专业服务机构,吸引高端专业服务领域的国际行业组织、协会等机构落户上海。加快专业服务“上海品牌”认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努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本土专业服务品牌企业。大力推进“全球服务提供者计划”,建设专业服务产业试验区,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开展海外投资合作。,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的开放。
(6)提升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新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和消费的融合,推动信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升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核心技术突破和新兴应用拓展,强化核心技术和高端环节控制能力,加快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信息服务。推进信息服务与传统服务的融合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服务业,创新要素配置,推进服务产品数字化、智能化和多元化。聚焦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形成基础软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消费和网络安全等领域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物”群体。
(七)发展健康的文化创意旅游会展业,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卫生服务要以医疗、健康保险等领域为重点,完善市场体系,加快上海国际医疗园等“5+x”卫生服务产业园和重大平台项目建设,加大临床研究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卫生服务与互联网、文化、旅游、体育和养老的融合,提高卫生服务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文化创意服务业应着力深化文化创意产业融合,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突出影视表演艺术的文化品牌效应,打造高端设计资源的集聚地。旅游服务业应着力丰富和优化旅游资源供给,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培育一批世界级旅游产品。完善会展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扩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进一步提升会展业的能源水平。
第三,优化空布局,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提升中心城市服务业水平。中心城市要着力提高工业能源水平和国际化水平,集聚发展金融、航运、商业、信息、文化、体育、知识产权等高端服务业。深化高附加值、高影响力的服务业集群建设,如外滩陆家嘴金融区、虹桥商务区、张江科技城、南京西路服务业集群。充分发挥建筑的经济作用。通过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采购中心、投资中心等高端服务机构,聚集民营企业,形成完整高端的服务业格局,提升交通、文化、医疗、教育、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聚集提升服务业发展国际化水平。
(二)促进城郊特色服务业发展。郊区应着力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特色发展。依托郊区自然和人力资源,强化郊区特色元素,提升商业环境,完善服务设施,重点发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等生活服务,注重营造绿色低碳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满足居民生活服务消费需求。把握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趋势,着力发展与制造业相匹配的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打造金融、知识产权、检验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形成产业共生、资源共享的互动发展格局。
(三)加强对重点服务业集群的示范和引导。充分发挥服务业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的作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将重点发展新的国际贸易、跨境金融、高能航运服务和信息服务。协调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发展;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重点发展科技服务、生态文化旅游、智能健康养老和高端会展。推进武进、高桥、南达、吴淞、桃浦转型,打造积极的服务经济增长极。全面推进静安区民族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配套功能完善的重点区域,促进产业跨境融合和协同发展,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业,集聚一批主业和国际竞争力突出的企业,促进各种要素和资源的集聚。推动现代服务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联动发展。创建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集群和一批“四新”经济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推进服务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新的增长点。
(4)探索服务业布局新模式。深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优化服务业区域分工,形成跨区域协调发展的服务业格局。探索构建区域创新服务协调机制。依托长三角区域创新网络,加强区域创新链沿线科技服务业布局,形成资源共享、集群发展的新格局。探索异地养老产业布局,促进长三角养老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养老资源共享,引导长三角异地居民养老模式发展,推进“身体保健”健康养老模式,推动养老产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孵化。建立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和休闲产业协调发展机制,协调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和休闲资源,加强创新和整合,满足长三角文化、体育、旅游和休闲服务需求,联合举办相关活动,培育和壮大文化、体育、旅游和休闲产业。
第四,注重要素资源,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
(1)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推动金融、电信、旅游、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开放和发展。扩大外商投资经营范围,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旅行社试点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除外)。允许有资质的外国船级社开展相关船舶检验业务。通过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本在重要服务业和重点服务领域的布局,为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提供条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组合和模式创新参与国有企业重大项目。
(2)加强金融支持。加大财税资金的精确投入,充分利用各种专项资金和政府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优化调整100亿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资金杠杆效应。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服务业优质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推进投贷款联动试点,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推进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
(三)降低运营成本。积极实施各项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提高企业R&D费用扣除比例、股权延期纳税优惠、科技成果投资选择性税收优惠等政策。全面落实国家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便利化政策,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增加R&D投资。实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16%。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比例,扩大失业保险政策范围,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使企业进一步受益。继续暂停征收企业工资保护费。
(4)加快人才聚集和培养。研究制定高层次服务人才安置专项扶持政策,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扶持政策。以高级经济学家试点评估为起点,加强服务行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我们将在人员出入境、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外国人来中国工作许可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海外人才个人所得税差别补贴政策实施研究。提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在支持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第五,加强安全防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a)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协调配合作用,进一步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建立定期工作会议等正常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发布年度工作要点,协调重大政策,研究重大问题,沟通重要信息等。,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合力推进。
(二)完善统计监测。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优化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业优质发展的统计监测,加强重点服务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充分发挥统计数据为行业发展决策服务的作用。
(三)创造良好的环境。全面深化服务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各级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大服务分散化力度,精简和规范许可审批和资质认证。围绕智慧政府建设,上海“一个网通办公室”政府服务品牌将全面启动,面向市场主体和市民的服务项目将由一个网络接受,全市运行,一次运行,一次完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营造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加强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大品牌推广力度,通过“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提升市场参与者的品牌意识和声誉。
标题:上海市发布《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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