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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为了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850多种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暂定进口税率。其中,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稀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提高或降低冻猪肉、冻鳄梨、非冻橙汁等商品进口的临时税率;为了降低药物成本和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物和生产新的糖尿病药物的原料实行零关税;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或降低半导体测试分选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液力变矩器和自动变速箱铝阀芯、铌铁、多元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薄膜原材料、光刻胶分散、培养基等商品的临时进口税率。;为了鼓励中国进口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将提高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促进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对环境有害、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结合《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钨和铌废料的暂定进口税率,恢复最惠国税率。
为了促进“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网络,实施互利共赢战略,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中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进一步降低了税收。2020年,我们将继续对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优惠税率,并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中国的过渡安排调整适用的优惠税率国家。
从2020年7月1日起,中国还将对176种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五步最惠国税率下调,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新的贸易发展领域,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标题:明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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