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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无论是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攻坚战,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战,都离不开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也关系到缩小城乡差距和农村和谐稳定。要保持农业支持政策的稳定,加大对农民工的就业支持,稳定农民转移收入

保障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

12月22日晚,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宣布,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将超过1.5万元,实际增长约6.5%。最近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在未来的2020年,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要同时发挥农业内外的力量,不仅要成为一个大分子,还要缩小分母,挖掘农民增收的新动能,确保农民增收的势头不减弱,趋势不可逆转。

保障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

“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无论是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攻坚战,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战,都离不开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也关系到缩小城乡差距和农村和谐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小康社会的两个量化指标之一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了一番。据估计,农民收入在10年内翻一番平均需要7.2%的年增长率。从2011年到2018年,年均增长率达到8.5%。在2019年和2020年,实现上述目标只需实现年均2%的增长率。

保障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

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取决于绝对翻一番和绝对增长率,还取决于相对增长率。一般来说,衡量农民收入相对增长率有两个指标,一个是是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另一个是是否高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率,这在业内被称为“两个高于”。在过去的几年里,农民收入的增长率超过了城市居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目前,支持农民增收的传统动能正在减弱,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农民增收已进入“攀高阶段”,保持“两个以上”不容易,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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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角度看,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应该是一个大分子,而且应该减少分母。成为一个大分子就是通过培育新的农业新产业模式和整合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来提升农业价值链;缩小分母意味着减少农民。目前,农业就业人口约占全社会就业人口的27%,农业增加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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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构成上看,农民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工资收入、转移收入等。要着力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拓宽农民就业和创业渠道,夯实农村社会保障基础,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定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将转移收入增速提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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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持政策应保持稳定。目前,中国有2亿多农民,农业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每一项农业支持政策都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相关。近年来,农民增收困难突出表现在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市场价格普遍走低,农业生产效率呈下降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至2018年,中国平均每亩粮食现金收入分别为751元、717元、642元、653元和629元,呈明显下降趋势。如果支持政策被削弱,将使农民更难耕种和增加收入。因此,只有保持扶持政策的稳定性,稳定农民发展生产的预期,才能为农业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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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支持。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最大来源,约占40%。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在于农民工的收入能否实现稳定增长。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农民工数量和工资增长率面临下行压力,东部部分城市农民工就业能力开始萎缩。对此,东部地区应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在中西部地区,要发展富民型农村产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为他们提供增加就业和收入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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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移收入应保持稳定。随着财政支持的增加,转移支付收入现在占农民收入的近20%。特别是扶贫政策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支撑。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使中西部地区许多农民直接享受到了财政的阳光和雨水。各地要履行政府的再分配和调控职能,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政保障,实现城乡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优化。(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作者:乔

保障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

(今天的头条新闻提供的大数据分析支持本专栏的主题)

标题:保障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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