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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从美国和加拿大排除关税商品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了第一批针对美国和加拿大的申请人(500亿美元)。对关税商品的有效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按程序确定了第一份除外商品清单。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征收关税商品的第一个清单。第一批第一个排除清单涵盖了农牧业生产、石油化工、原材料、医疗器械等领域的17种商品。从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一年),我针对美国301措施征收的关税将不再执行。
同时,经认真研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继续将部分化工产品排除在第一批对美加征收关税货物有效申请的审查范围之外,并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收关税货物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
第二,第二个排除列表
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第一批商品的第二个排除清单涉及六种商品,主要是化学产品。对于清单中所列的货物(为实施本除外措施而专门拆分的10位海关商品编号,企业申报时请参照表1),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我对反美国301措施征收的关税将不再征收,即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的所有批次的反美国301措施将不再征收。
表1 .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第一批商品的第二个除外清单的申报清单
本表供报关时参考,具体不包括的货物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为准。
第三,关于退税
根据税务委员会2019年第8号公告,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第二个除外清单上的第一批货物将不予退还。
四.后续排除工作
2019年10月18日,美国和加拿大提交了第二批免除600亿美元关税货物的申请,相关申请正在审查中。税务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排除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货物的工作,后续批次的清单将陆续公布。
标题:海关总署:后续批次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将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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