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7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长沙8月13日电(记者刘)记者13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将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随餐付费制等“八项制度”。

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要“强公益、禁牟利”

在管理主体方面,《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近日规定,长沙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的管理和监督。长沙教育保障服务中心是学校学生食堂的具体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业务指导、队伍培训、组织评估、综合协调等工作。学校是负责学生食堂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要“强公益、禁牟利”

根据规定,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膳食委员会制、付费与随餐制、满意度测评制、信息公开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和营养食谱制。在随餐付费方面,长沙市要求随餐人员支付相同的费用,同桌吃饭,标准相同。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要轮流陪学生吃饭,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

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要“强公益、禁牟利”

长沙市还规定,学生食堂的管理应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获利。学生食堂应实行规范化管理,尊重学生的就餐意愿,实施“明厨明灶”工程。原则上,寄宿生应该在学校食堂吃饭,走读生应该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应当提前三个月提交实施餐饮托管服务的书面申请。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要“强公益、禁牟利”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要“强公益、禁牟利”

地址:http://www.ao5g.com/adlxw/11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