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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8月22日电(记者王赢)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和管理。特别是幼儿园名称应简洁、易懂、规范,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或容易产生误导效果的“国际”、“中国”、“中国”、“双语”、“艺术”、“示范”等词语。
通知要求幼儿园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相关的家长赞助费。严禁任何形式的面试测试、虚假宣传、恶性竞争等非法招生行为。不得以未进入幼儿园或亲子班为由拒绝符合入学要求的学龄儿童进入幼儿园。
鉴于幼稚园毕业至小学开学可能相隔一段时间,通知要求幼稚园合理安排大班儿童的毕业时间,并根据家长的意愿,将离校时间延长至8月底,不得以任何理由说服或拒绝。未满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将继续在幼儿园接受教育,幼儿园不得劝阻或以其他名义开设学前班或超龄班。
在教育保障方面,要求幼儿园提高科学育儿水平。不应以识字、算术、拼音等知识要求来评价儿童,以免出现高强度机械记忆、过早书写、握笔姿势不正确、不注意眼卫生等错误,从而摆脱幼儿园教育中“小学”的误区,形成教育合力,使每个儿童都能健康成长。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把规范办园行为作为幼儿园年检、星级评定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办园质量,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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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辽宁:幼儿园名称不得滥用“国际”“双语”“示范”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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