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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徐玉雄
7月30日,财新发展宣布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建业)计划与重庆财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新房地产)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其中规定财新房地产委托国兴建业公司管理其四个房地产项目,并向国兴建业公司支付管理费。《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为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公告,财新地产是财新发展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1.63%的股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新房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5.94亿元,净资产为62.0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02%。2018年营业收入46.76亿元,净利润2.58亿元。
根据合同,这四个房地产项目是:财新路莱特山项目、大足龙水湖旅游度假区项目、财新路渝中城项目和财新路沙宾城项目。根据合同规定,托管期内,委托管理服务费按国兴建业公司完成的项目合同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据公司称,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管理服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利润产生了积极影响。根据公司内部预测,预计履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收取的委托管理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财新发展表示,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合同》将有助于逐步解决公司与财新地产之间的横向竞争。作为财新地产未来唯一的房地产开发平台,财新地产将幸存项目托管给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不再拥有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团队,从而逐步解决财新地产与上市公司的横向竞争问题。
(编辑白宝玉)
标题:财信发展子公司托管大股东重庆地产项目 将逐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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