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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监督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的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医药医院应率先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在建立医疗联合体的过程中,中医医院不应被取消或变相合并,其功能定位不应改变,中医医院的建设实际上不应因种种原因而被削弱。
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是人们就医的重要选择。根据《2018年中国医疗卫生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患者总数达到10.7亿人,比上年增长5.2%,其中中国医疗机构收治患者6.3亿人。
通知提出,要努力推动县级中医医院率先在全县建立起一个紧密的医疗卫生社区。推进“医疗社区”服务能力提升、人才梯队共建、卫生服务共同管理、优质资源共享,提升县域中医药整体服务能力。县“医疗社区”成员单位覆盖的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就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大了对以中医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疗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针对目前少数地区存在的不规范做法,通知特别强调,人口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弱、需要组建“医疗共同体”的县应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只建立了一个“医疗社区”县,中医医院的法人资格不变,保证了中医医院的性质、名称和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和床位总数不减少。
通知还建议鼓励成立由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或代表本辖区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牵头,其他几个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院和康复机构为成员的城市医疗协会。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以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优先与本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医疗协会,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此外,通知提出要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立区域性中药制剂中心,促进中药制剂在区域性医疗机构的应用、试运行、推广和应用。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两部门发文:建设医联体 不得变相取消、合并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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