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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3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新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对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为进一步营造上海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风险投资服务上海四大品牌建设,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共同发展,市政府近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促进上海风险投资持续、健康、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在43号文件的基础上,《若干意见》进一步突出政府引导和市场引导,进一步加强金融与科技的结合,进一步加快国有科技投资平台改革。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城镇地区相互衔接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制;通过政策组合拳击,我们将创造一个完善的技术和金融服务体系,尽快形成创新链和投资链的闭环;利用成立科技局的契机,我们可以广招国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各类资金参与风险投资,推动上海风险投资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具体政策措施分为四类,共20项内容:
(一)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主导作用,加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协调与合作。建立本市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协调合作机制,协调各类基金发展的功能定位、区域布局和重大政策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基金持续投资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继续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各种投资平台的功能,形成权责明确、相互衔接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加快引导基金向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转变。建立和完善国有风险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释放国有风险投资的活力。
(二)促进风险投资与多层次技术和金融服务体系的联动发展。加强风险投资与科技板块等市场板块的联系,建立联通科技创新项目、各类基金与科技板块等市场板块的联系;加强风险投资与各类金融机构的联动,积极推进投资、贷款和保险的联动;丰富风险投资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主体进行天使投资;鼓励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生物医学等关键行业的并购;加强长三角风险投资产业联动发展,定期举办论坛、报告会和推广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利用qflp、qdlp等工具促进风险投资的引进和走出去。
(三)促进风险投资与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的共同努力。加强种子项目培育和孵化,充分利用上海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集群的优势资源,重点发展综合创新改革试验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张江科学城、各类科技园区等载体,加大科技投入。服务平台与相关区域合作,开辟创新资源与风险投资的渠道;建立风险投资与政府的特殊对接机制,进一步开放项目资源,推动城市两级产业部门加大与风险投资行业的产融合作;在上海创建风险投资和孵化器集群,建立和完善早期投资和利润分享等激励机制。
(4)加强人才和政策保障。加快风险投资机构的集聚和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培养。对于合格的风险投资人才,他们可以直接定居或缩短居留和转移时间;对风险投资行业的高级人才给予适当奖励;优化风险投资企业信用环境建设,实现风险投资领域信用信息的全覆盖,促进信用信息的利用;加强风险投资行业自律和协会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在政策对接、会员服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财务审计、专业咨询、事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
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上海创业投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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