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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12月6日电(记者牛鹤)江西师鹏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师鹏国药”)近日因产品不合格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三年里,江西师鹏国药集团多次被列入质量监管部门的“黑名单”,次数超过10次。其中,在2018年的一次检查中,山西和江西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发现并销售了该药品
日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药品质量通报》(2019年第8期)显示,在药品抽查中有29批药品不符合要求。其中,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堂生产的决明子(批号18111415)被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现不符合规定。
29批不合格药品清单(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此次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大厅相关人员在回复《中国金融网》记者时表示,他们知道决明子(批号18111415)不合格,当地SFDA已对该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该批决明子也已被召回。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导致中药材不合格的因素很多,如储存环境湿度大、温度高。“公司生产的药品在出厂前将经过严格的检测,检测合格后将投放市场。”
天空调查显示,江西师鹏国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毒性饮片。
据记者了解,近三年来,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堂因未能生产多种药品而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处罚,仅2017年通报次数就高达五次。
2017年5月9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国药品审评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理的公告》(2017年第12号,第14号),显示江西省师鹏国家医药厅生产的明矾(生产批号15012712)被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不合格,没收违法所得273元,罚款546元。
2017年5月24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处置国家药品审评抽样中不合格产品的公告》(2017年第13号,第15号),表明该土鳖虫是由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大厅生产的(生产批号为16040506)。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的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要求,没收违法所得164.7元,罚款322元。
2017年8月10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国药品审评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理的公告》(2017年第16号),显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江西省师鹏国家医药厅生产的浙贝母(批号15030503)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要求,没收违法所得642.75元,罚款1285.5元
2017年8月10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处置国家药品审评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公告》(2017年第15号,第17号),显示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大厅生产的白芍(批号16032103)被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不合格,违法所得717.6元,罚款1435.2元,罚款总额2152元。
2017年10月25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国药品审评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的公告》(2017年第22号),表明江西师鹏国药饮片有限公司法定检验机构生产的八角(生产批号:16121906)不符合要求,没收违法所得932.5元,罚款1866元。
2018年7月17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处置国家药品审评抽样中不合格产品的公告》(2018年第37号、第4号),表明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大厅生产的薄荷(批号17101909)被陕西省药品检验所发现不合格。经江西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该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币(批号17101909),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18年8月10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国药品审评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理的公告》(2018年第6号,第39号),表明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发现江西省师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的地黄(生地)(批号1711703)不符合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502.14元,罚款3,000元。
2018年11月7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处置国家药品审评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公告》(2018年第13号,第46号),显示江西省师鹏国家医药大厅金(生产批号:17123009)生产的鸡肉不符合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规定,被没收非法销售收入819.6元,罚款1639.2元。
2018年12月2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一次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堂生产的一批藕节(批号17030711)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性状。
2019年11月22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5批药品不符合项的通知》,显示江西师鹏国家医药堂生产的莲子心(批号19021106)不符合要求,不符合项为含量测定。
标题:江西彭氏国药堂药品不合格再上质量“黑榜”近三年被药监部门通报不合格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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