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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9月6日上午,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在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表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是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对于优化投资者结构、维护市场稳定运行、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李鸣钟表示,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实践来看,投资者适宜性是一种有效的保险制度安排。2009年,自创业板推出以来,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体系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在市场上引入适宜性管理。创业板的适当性管理充分关注投资者的交易经验,强调风险披露。十年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为创业板的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数据显示,80%以上的创业板投资者有两年以上的交易经验;平均资产额约57万元,中小散户比例明显低于深圳a股整体水平;就投资知识水平和知情权水平而言,创业板投资者也明显高于非创业板投资者。

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为了加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李鸣钟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进一步突出对弱势投资者的保护。二是推动企业组织形成顾客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第三是利用金融技术准确描绘投资者。第四,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自给自足能力。

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关于准确刻画,李鸣钟表示,建议运营机构大力探索金融技术手段,利用自身积累的投资者行为数据和外部收集的数据,同时从主客观两个维度深入把握客户的风险偏好和交易习惯,准确刻画投资者,努力提高适当性匹配的有效性。

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此外,李鸣钟认为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卖方负责,也强调买方的自负。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得到实质性判断和保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投资决策。加强投资者教育就是提高投资者的理性决策能力,让投资者选择自己的配套产品或服务。从这个角度来看,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适应性相辅相成,并导致相同的目标。

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编辑白宝玉)

标题:深交所:强化投资者教育 提升“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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