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9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日电(记者高涵)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9月份开始,新疆将在乌鲁木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哈密、克拉玛依、阿克苏、石河子等地试行中小学生课余托管服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自治区中小学试行学生课余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旨在有效解决中小学课余时间与家长课余时间不匹配的问题。
根据意见,课余托管服务原则上不应超过两小时,并参与自愿报名。每个托管班应安排至少一名教员管理服务;学校不允许通过课后托管服务安排书面作业。严禁以课余托管服务的名义集体授课或补课。严禁在课余托管服务期间补课;参加一小时课后托管服务的学生收费标准不超过200元/学生/学期。
校外托管服务是指基于家长的意愿,主要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交通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的公益性和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课余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完成后,2020年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的新疆其余地区和中小学将全面开展课余托管服务。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标题:新疆将试点开展中小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地址:http://www.ao5g.com/adlxw/4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