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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日报》7月3日报道,湖北省近日发布了《湖北省长江保护与修复工作规划》,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级)的国家控制断面。比例从2018年底的86%提高到88.6%以上,失去使用功能(劣于五级)的国家控制部门比例不到1.8%,力争彻底消除;省级控制断面水质逐年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90%以上。
湖北省将加快工业污染控制。禁止在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禁止在园区外15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内重污染企业的改革和转移;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面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湖北省还将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的防治。到2020年底,长江主要支流的非法码头将被彻底清理和取缔;完成港口和修船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严禁600吨以上的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轮进入长江干线、汉江干线和江汉运河。
标题:《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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