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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11日消息,根据全国港口号码转移推广计划,各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已完成全国港口号码转移系统的建设和改造,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开始试运行。除天津、江西、湖北、海南和云南省(直辖市)外,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企业将分阶段、分地区逐步开通号码转移业务,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用户体验,为11月底全国正式开通号码转移业务做好准备。
在试运行期间,有意办理端口号转移的用户可以向当地电信企业了解情况。所有电信企业在用户处理系统试运行风险之前,都要给出预警。
试运行期间,工信部将密切跟踪监测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电信企业不断优化端口号转换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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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港口号码转移服务管理条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11日的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港口号码转移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用户可以按照本规定向电信运营商申请办理端口号转移。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端口号转换服务,明确服务办理条件和程序,并予以公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将移动电话号码转移用户作为本网络的新用户,严格执行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相关规定,确保移动电话号码转移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标题:全国“携号转网”系统上线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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