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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7月5日,日前,为规范深圳市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管理,加强对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处罚,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深圳市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处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了对严重失信借款人的联合处罚。
根据通知,联合处罚的对象适用于被依法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网上贷款借款人。如果网上贷款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的条件,已经合法、必要地进行了催收,但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材料的,可认定为严重失信,并可列入严重失信网上贷款借款人名单。
完善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建立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报告制度。网上贷款机构收集严重失信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收款凭证和支持材料,形成严重失信网上贷款借款人名单,并报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网上贷款机构在提交名单前,应当依法收集、处理和使用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应采取合法和必要的收集措施,包括短信、电话提醒、律师信函、上门沟通和咨询、诉讼、仲裁或法院调解;应书面或以数据信息的形式通知借款人;并对提交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经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选后,汇总到市地方金融监督局。
建立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数据库。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选出的严重不可信赖的网上贷款借款人名单应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督局,经认定后形成名单数据库。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不可信机构名称(或不可信个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网上贷款平台名称、纳入日期、纳入原因。不可信赖人是法人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同时,要完善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信息共享体系,建立严重失信借款人名单异议制度,建立严重失信借款人名单除名制度。如果名单所依据的相关事实被撤销或变更,且不符合适用条件,网上贷款借款人可向网上贷款机构提供证明材料,网上贷款机构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向市地方金融监督局报告审核情况。经认定后,由市地方金融监督局转公布名单,并通知市政府服务数据管理局和相关征信机构。
此外,通知指出,要完善网上贷款行业严重失信的联合惩戒制度,推进市场化惩戒措施的实施。市地方金融监督局将网上严重失信借款人名单移交给百兴征信机构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信用报告机构被依法列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供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网上贷款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查询和使用。根据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不可信赖的借款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在贷款融资、投资、赞助、承销和保险服务中有严重不诚实行为的网上贷款借款人。
标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P2P借钱逾期6个月不还 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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