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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琼斯)记者20日从北京银监局获悉,昨天,该局下发了《北京银监局关于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部分银行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现象,提出了监管要求。

严防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北京银保监局明确违规表现形式

《通知》从不搭售贷款、不转移成本、协商成本分担、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五个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

该通知规定了搭售和转让成本的非法形式。例如,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发行时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信贷条件与购买保险、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金额和期限挂钩;凭借银行自身优势,成本以合同中客户承担相关费用的形式变相转嫁;要求客户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然后以变相转移成本等违规形式申请贷款。

严防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北京银保监局明确违规表现形式

通知明确指出,银行与小微企业协商成本分摊。首先,有必要明确处理标准。机构应进一步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明确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办理强制公证等风险防控环节的具体标准,不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客户办理强制公证或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第二,实行列表管理。各机构应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实行动态名单管理,客户应自主选择名单内的机构。第三,就分享比例达成一致。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本机构与小微企业客户协商承担贷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的方式,鼓励银行坚持减收费用、盈利的原则,主动承担相关费用。

严防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北京银保监局明确违规表现形式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不设定过高的经营效率指标,不增加评价标准和相关指标。

截至9月底,北京14家法人银行1000万元以下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743.62亿元,比年初增长27.76%,比各项贷款增速高出17.14个百分点;贷款数量为28,200笔,比年初增加2,458笔,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加一倍的目标总体实现。

标题:严防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北京银保监局明确违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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