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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日表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总的来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中国第二、第三产业的背景,系统地反映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获得了极其宝贵的海量数据,是对国民经济的一次高质量的“体检”。我们将与相关方充分利用普查数据,促进数据公开共享,确保普查结果为人民所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以下是全文: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160多万普查人员辛勤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完成数据收集和主要数据汇总。今天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您通报相关情况和主要数据。

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一、普查的主要特点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和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法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核实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经济活动情况。 全面准确反映改革发展新进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 普查的对象是中国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实体、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普查标准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周期数据为2018年的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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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方面都给予了有力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李克强总理对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韩正副总理是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国家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级政府和乡镇、街道、县三级有关部门成立了普查机构,确保人员、措施、资金到位,确保普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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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科学设计和大力实施人口普查计划。加强顶层设计,努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过6省(市)专项普查试点和5省(市)综合普查试点,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计划和13个业务流程,组织了多层次、系统的业务培训,开展地毯单元盘点。对法律实体和工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并实时监测普查数据的收集和报告,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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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创新手段,提高信息技术水平。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有效减轻调查对象负担和普查成本。作为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成员,共有34个部门参与了此次普查,充分利用了部门的行政记录和业务数据,通过比对和合并,生成了近1亿条单位清查和普查信息。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s)采集数据,首次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和编码技术,促进大数据和普查数据的整合,大幅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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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依法开展普查,及时查处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普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普查期间,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共受理61起普查违法违规举报线索,对39起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和执法检查,及时通报和曝光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确保普查源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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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加强指导,确保整个普查过程的质量。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了普查各阶段的监督检查,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普查调查和指导的全覆盖。开展了中国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组织最完善的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样本单位进行了单位情况、登记标准化和指标差异检查。每个省都有一名公开招聘的志愿监督员,全程参与质量抽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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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普查数据

(一)单位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2178.9万法人实体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比2013年底(2013年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下同)增加1093.2万人,增幅为100.7%;工业活动单位2455万个,增长1151.5万个,增长88.3%;有6295.9万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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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来看,前三位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行业,649.9万人,占29.8%;制造业327万人,占15.0%;租赁和商业服务255.1万个,占11.7%。

按地区划分,东部地区有1280.2万法人,占58.8%;中部地区492.9万人,占22.6%;西部地区有405.8万人,占18.6%。

按组织类型划分,企业单位1857万个,占85.2%,比2013年底分别增加1036.2万个和126.2%;有107.5万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法人,占4.9%;社会团体有30.5万个,占1.4%;其他法人183.9万人,占8.4%。企业法人中,内资企业1834.8万家,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9万家,占0.6%;外商投资企业10.3万家,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2万家,占企业总数的0.4%,民营企业1561.4万家,占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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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业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国第二、三产业法人机构从业人员38323.6万人,比2013年底增加2721.3万人,增幅7.6%,其中女从业人员14446.7万人,增幅37.7%。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7255.8万人,减少2005万人,减少10.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1067.7万人,增长4726.2万人,增长28.9%。个体户从业人员1493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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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来看,企业法人从业人数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471.3万人,占27.3%;建筑业有5809.1万人,占15.2%;批发零售业从业人员4008.5万人,占10.5%。

按地区划分,东部地区法人机构从业人员为2.1621亿人,占56.4%;中部地区有9309.2万人,占24.3%;西部地区有7393.4万人,占19.3%。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信息。资产方面,截至2018年底,全国二、三产业法人资产为914.2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资产占19.0%,第三产业法人资产占81.0%。就负债而言,中国二、三产业法人负债为624.0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负债占16.1%,第三产业法人负债占83.9%。从营业收入看,2018年,全国二、三产业企业单位营业收入为294.6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经营收入占48.8%,第三产业经营收入占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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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兴产业发展状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截至2018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有66,214家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的17.7%。高技术制造业方面,截至2018年底,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企业法人实体33573家,比2013年底增长24.8%。R&D投资方面,2018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企业法人研发支出3559.1亿元,比2013年增长75.0%,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7%。文化产业方面,截至2018年底,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实体210.3万个,比2013年底增长129.0%;员工2055.8万人,比2013年底增长16.8%;总资产22.6万亿元,比2013年底增长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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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中国第二、三产业的背景,系统地反映了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获得了极其宝贵的海量数据,是对国民经济的一次高质量的“体检”。我们将与相关方充分利用普查数据,促进数据公开共享,确保普查结果为人民所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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