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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孙伯阳)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讨论上半年实施减税、减费、组织税收和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等问题。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傅介绍了上半年税务机关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和联合处罚的相关情况。
付表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进一步推进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公布偷税、骗税、虚开发票等涉案金额达一定数额的违法案件信息,与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行动,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和机制。
据傅介绍,在实施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后,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公布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案件7282起,同比增长161.85%。其中,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6766起,占92.91%,反映了去年8月税务、海关、公安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起的打击虚开骗税犯罪,有222起逃(脱)入“黑名单”。自2014年10月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税务机关公布的案件累计已达23900件。
傅表示,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中,将涉税“黑名单”案件的所有当事人纳入D级税收抵免范围,依法采取了加强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高频税务检查等措施。同时,及时将案件信息推至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处罚。据他称,从2015年初至2019年6月,国家税务机关共实施了314,900起多部门联合处罚,其中公安部门合作阻止了5,773人离境;19,800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金融机构限制20,300户家庭获得信贷;此外,还有268,900户家庭受到政府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限制性管理措施。
此外,据付介绍,今年上半年,在实行信用修复制度的过程中,183个“黑名单”当事人在积极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销并公布,体现了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对促进税收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了“宽进严出”的信用监管模式。
标题:税务总局:上半年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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