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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综合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将在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地选择50个试点县进行综合生态补偿。

林草局:我国在10省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基金渠道不断拓展,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但是,资金的来源和使用以及激励机制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根据《纲要》,到2022年,中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将分阶段推进,资金使用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生态保护区造血能力将得到增强,生态保护者的积极参与将显著提高,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基本建立。

林草局:我国在10省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根据该计划,试点县应优先考虑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连片贫困地区和生态保护与补偿基础较好的地区。试点工作重点是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进上下游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引导和鼓励其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资源,适度开发利用林下种养和森林游憩等非木材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协调统一。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先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保护人员。推进上下游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强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完善重点流域跨省监测网络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纳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的流域绩效评价。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除经济补偿以外的多元化合作方式。根据空的管理控制规则和特许经营制度,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文化产业和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旅游,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民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出台规范性文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明确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和客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和方式,明确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林草局:我国在10省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根据该计划,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以增加对试点工作的支持。中央预算内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投资应以试点县为重点,配合相关领域的生态补偿资金,共同支持试点县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和四省藏区试点县的支持力度,尽快增强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与CDB、农业发展银行、亚行、世界银行等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对接,推进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特殊行业发展的信贷支持。(记者王伟)

林草局:我国在10省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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