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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编辑吴晓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最近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其中首次包括私募股权基金。
该负面清单对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原则上,非金融机构和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不得在其注册名称和业务范围中使用“基金管理”字样(注:基金管理公司或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的合伙企业)。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选择在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上述词语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将注册信息告知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业内人士表示,私募股权基金被列入负面名单,意味着信息将在多个监管机构之间进行沟通和共享,将进一步加强对打着“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旗号但不从事相关业务的“伪私募”的监管。此外,对于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而言,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和公平,隐性准入壁垒将进一步消除。私募基金行业有望进入规范、透明、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打破隐藏的障碍
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该行业仍面临“准入难”等问题。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表示,根据市场参与者的反映,部分地区私募股权基金的准入标准和程序不透明,部分地方“开停”的短期控制措施导致行业预期不稳定,甚至对私募股权管理机构的歧视性政策,构成了市场准入的隐性障碍。
随着私募股权基金被列入负面名单,私募股权基金“难以进入”的障碍预计将进一步被打破。协会指出,负面清单将私募股权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体系,重点解决私募股权行业的“准入困难”,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准入困难”。其目标是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开放准入标准,打破隐藏的障碍,并鼓励和支持发展高质量的私募股权公司。
据介绍,协会将从八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提高登记备案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探索登记与备案的分类和分离;四是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五是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差异化服务;六是推进私募股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第七,继续打破私募股权行业的隐性进入壁垒;第八,积极争取将私募股权行业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据协会介绍,新规实施后,协会将及时研究部署,并要求付诸行动,“建立适合风险投资行业特点的适度有效的监管体系,事件发生后有广泛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以及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除非进入名单”,为行业创造统一、公平、可预测的经营环境,给予市场参与者更多的自主权。
关于近期工作进展,协会还透露:“注册和备案标准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近期将发布新版《私募股权基金备案说明》,以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合规意识。”
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以“基金管理”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违反行业发展规范,误导、欺诈、利益转移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以“私募基金”名义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了私募基金行业的声誉、形象和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与工商注册协会在注册和备案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不衔接等问题,容易导致监管套利,导致监管盲点,导致行业违规。
鉴于上述问题,本负面清单旨在建立多个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以有效防范私募领域的风险。据该协会介绍,在不维持行政许可的制度框架下,负面清单建立了更紧密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执法协调安排,这将提高监管效率,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私募领域的风险。
业内人士解释说,只有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人才可以有“基金管理”的名称,而负面清单是为了统一名称,更好地共享信息。被列入负面名单并不意味着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准入的监管,事实上,这进一步提高了对真正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认可,也更容易注册私募股权基金。
标题:负面清单首次纳入私募基金 行业“准入难”有望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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