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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1月27日电(记者郭翔)重组方案(草案)27日公布,重组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丹东港口企业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重组方案(草案)进行表决。根据重组方案(草案),重组经理通过公开招聘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招募战略投资者,最终只有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约丹东港口集团重组。
根据重组方案(草案),经理于10月31日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重组投资协议,该协议将在重组方案获得批准等条件满足后生效。丹东港口企业的资产将分为港口产业资产和港口产业资产。其中,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0.1亿元,根据投资协议收购港口行业81.7%的股权,其余18.3%的股权由债权人持有;港口工业部门的股权全部由债权人持有。后续可根据重组计划和重组投资协议,向港口部门投入5亿元投资资金,增加港口部门的债权持股比例;同时,相关方将向临港段注入资产,参与临港段的经营管理,提升资产价值。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每一个有担保债权人将以现金全额清偿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部分,超过30万元的部分将延期偿付(不超过40亿元)或按1:1的股权比例进行补偿;普通债权人以现金全额清偿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部分,超过30万元的部分,其中普通金融债权和普通机构债券债权以7:1的比例进行股权补偿,普通个人债券债权和普通经营性债权以10%的比例进行现金清偿。
据了解,在此次重组过程中,经理团队通过公开招聘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引入。
丹东港是东北东部重要的海上通道。受内外部环境变化、自我管理等因素影响,丹东港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面临严重的经营危机和财务困境。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裁定受理丹东港口企业重组案。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推进司法重组程序,确保丹东港口企业重组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顺利完成。
标题:丹东港重整计划草案公布 仅有辽宁港口集团报名参与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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