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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建设的通知

委内各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SASAC: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资本经营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以资本经营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近年来,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SASAC与SASAC沟通不够,指导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合力有待加强等。为加快形成以资本管理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建设,形成国有资产监管的博弈局面,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一是明确构建大国有资产监管格局的总体要求

各级国资委要以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形成以资本经营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充分认识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形成国有资产监管的博弈格局,有利于从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高度,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促进国有资本在更广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更好地落实以资本经营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 各级国资委要在全面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推进机构职能自上而下的实现、法律法规的协调、职责行使和履行的规范、改革发展的统筹有序、党的坚强领导和制度协同作用的明显增强,从而加快形成国有资产监管的一盘棋。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二是突出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的重点任务

(a)促进全面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的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承担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责任,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做好发展、改革、监督和党建工作,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二)推动形成以资本管理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各级国资委要转变监管思路,着力履行资本管理的核心职能,管理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营,提高资本回报率,维护资本安全,更加注重国有资本的整体功能和效率。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逐步实现SASAC体系清单的范围、原则和事项基本一致。坚持发行与管理相统一,加大授权和发行力度,加强事后监管,构建适合资本管理的国有资本授权管理体系。改进监管方式,注重依靠资本纽带,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反映投资者意愿。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3)协调和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坚持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企业脱钩、转移和接收工作,加快监管全覆盖。各级国资委要逐步将其他部门委托的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使国有资本做强做大。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四)统筹规划,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应积极参与相关重点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在制定政策文件时注意征求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意见,推动产权管理、财务监督、指导和监督等制度要求更好地适用于国家国有资产体系,形成完整、科学、规范、有效运行、自上而下连续运行的制度体系。国资委应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共同加强与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大局相关的顶层制度设计。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五)优化国有资本总体布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统筹全国国有资本规划体系建设,确保各级规划准确、界限清晰、衔接统一、领导有力。国资委要全面把握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按照国家跨地区协调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深化股权和业务合作,整合国有企业实力,引导国有资本合理布局,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六)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革。上级SASAC要重点加强政策引导,及时提醒和纠正中央在监管下级国有资产中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原则。国资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积极性,组织实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双百行动”和“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区域综合改革试验”,探索地方国有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推动相关企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七)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级国资委要进一步优化调整投资者监管机制,强化业务监管,探索完善综合监管,不断深化问责,加快投资者监管三位一体闭环建设,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外部监管力量的有效衔接,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引导和推动地方国有企业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切实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八)加强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各级国资委要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做好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交易流通监管,全面抓好国有资产分配监管。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管理和债务风险管控的要求,加强资产统计、综合评估和经济运行分析,完善信息编报系统,提高监管水平。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九)统筹国有企业全国网上监管系统建设。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应统一国有资产监管数据标准,发布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在线监管系统接口规范,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数据管理系统。国资委应加快本地网上监管系统建设,重点抓好“三大一大决策”应用建设,对大额资金支出、财务、产权、投资、问责等进行动态监控。,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格局。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十)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各级国资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被监督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

(十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国资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指导和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承担综合归口责任的机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统筹规划的指导和监督组织体系。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十二)加强指导和协调机制。各级国资委承担综合归口责任部门,统筹组织年度指导监督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落实推进改革发展任务,畅通日常事务沟通渠道,定期组织地方研讨会和培训。其他业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规划与发展、产权管理、金融监管、评估与分配、改革与重组、资本运营、董事会建设、监督与问责、科技创新、党建等方面的专项指导。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十三)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上级SASAC要重点监督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下级SASAC应及时报告本地区机构设置、职责和监管范围、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和变化以及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开展省市国有资产监管和法制机构的示范和创建活动,推进全国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统一。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14)优化沟通机制。统筹系统力量开展国有企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典型经验。各级国资委要加强沟通,建立规范的交流机制,取长补短,加快形成有效引导和监督、强有力支持、沟通协调、有序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凝聚国有资产监管蓬勃发展的系统合力。

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国资委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SASAC报告。

标题:国资委: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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