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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于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 00在中国附属大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将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采访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产学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请问,选择试点城市有什么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哪些领域?
袁达:
谢谢你的提问。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产学结合实施方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建议》提出用五年的时间建设50个左右的产学结合城市。
选择试点城市有三个主要考虑因素。一是实现全覆盖。除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各省将重点建设1-2个试点基准城市,实现全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次,它应该是示范性的。试点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根据强有力的经济、工业和人口支持以及相对集中的教育资源的原则,建设了大约20个城市,以确保设定基准和进行示范。三是体现战略要求。积极配合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优质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协调试点城市布局,充分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生产与教育一体化城市的试点建设包括城市行政范围内的所有地区,从无限制到主要城市地区,还应包括其管辖的县。以工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聚集区应成为试点城市的重点区域。
根据《实施方案》,我委将会同地方政府和部门从两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一方面,要加大投融资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发展性金融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渠道,支持产学研结合重大试点项目建设。试点企业可设立合格的职业教育投资,并可按投资比例的30%冲减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各地要全面梳理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的优惠政策,形成名单向全社会公布。试点企业在深化产教结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结合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金融+土地+信贷”的综合激励。
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和教育政策的牵引。鼓励制造企业为新产能和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培训设施。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员工以工学交替的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招聘和联合培养专业学位毕业生。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对成绩明显的地方和高校给予优惠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与地方部门合作,推动试点组织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同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省政府要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试点建设,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深化产教结合试点工作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履行主要职责,制定改革议题和政策清单,并逐一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标题:发改委:产教融合建设分两批 首批建设20个左右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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