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62字,读完约10分钟

教育部等6个部门下发了《规范校外网上培训实施意见》,截至2019年12月底,完成了全国校外网上培训和机构的备案调查;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建立起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全国统一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科学政府监管、有序培训、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络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广播电视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络办、公安局,“扫黄打非”办公室: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网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网上培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特提出以下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意义。规范校外在线培训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合作教育的良好局面,意义重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迅速发展到网上,为中小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培训平台有低俗有害的信息和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有些培训内容是应试性的、超标准的、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学科培训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础教育和教学能力;部分培训预付费用过高,难以合理退款,用户存在很大的消费风险。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在线培训的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推动校外在线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坚持法律规范,依法监管校外在线培训,推动校外在线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培训业务;坚持协同治理,建立相关部门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采用“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3)工作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国校外网上培训和机构的备案调查;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建立起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全国统一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科学政府监管、有序培训、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备案审查制度

(四)备案审查的重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结合网上培训平台平台化、覆盖面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认真做好备案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减少持证人数、方便群众”的原则,明确备案的内容和要求,重点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进行备案。校外网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信业务许可(涉及电信业务)及其他相关许可信息、党组织设立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和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个人信息保护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在mainland China设置服务器的说明材料。学科培训内容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安排、招生简章等。如引进国外课程,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学科培训师的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外国人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格或教学能力描述)。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五)备案审查过程。校外在线培训机构应在获得icp备案(涉及电信业务的,还应申请电信业务许可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认证和备案、等级评估报告后,向机构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备案。已开展校外在线培训的机构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新设立的校外在线培训机构应按备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网上培训机构进行备案和公示。具体备案规则由各省(区、市)制定。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六)记录变更过程。校外网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者等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说明和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备案要求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查。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第三,开展调查和整改

(七)调查要求。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互联网通信、电信、公安、广播电视和“扫黄打非”等部门,制定了调查方案,组织了对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网上培训的调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校外在线培训机构应积极开展自查,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8)注重调查和日常监督

1.健康的内容。要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培训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德育建设的思想内容、科学性和适宜性要求,体现素质教育的方向。它不应包括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和链接,不应出版、印刷、复制或发行非法出版物,不应从事侵权和盗版活动。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能力的规律,学科课程的训练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并应与招生目标年级和学生个人能力相匹配。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必须保存1年以上,其中现场教学图像必须保存至少6个月。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2.合适的持续时间。网上培训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年级进行,每节课的时间不应超过40分钟,每节课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10分钟。现场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不得为小学一至二年级的培训留有作业。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现场培训活动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在线培训平台应具备护眼和家长监督功能。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3.合格的教师。师资队伍相对稳定,招聘、考核和管理培训师的方法完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有必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布培训师的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并宣传外国培训师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验。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4.信息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知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根据“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在学员及其监护人的同意下,学员将获得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的保护工作,防止隐私泄露,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必须保存1年以上。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5.商业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退款方式。收费周期和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预付资金的总规模应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收取超出服务能力的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保证资金安全的其他投资。根据课时,每个科目一次收费不得超过60课时;按培训周期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认真履行相关的提醒和解释义务,不得含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保护用户权益。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九)限期整改。经调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网上培训机构应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网上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查处,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行,撤架培训申请,关闭微信公众账户(小程序),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第四,完善监督机制

(十)加强综合管理。探索“网上加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建立日常检查和抽查制度,搭建全国校外在线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地方备案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校外网上培训综合管理、投诉举报公示,并会同相关部门现有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网络、公安和电信部门应做好非法培训平台、关闭应用程序和撤架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主动传播淫秽、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广播电视部门配合处置非法校外在线培训应用,如网络电视和网络电视;“扫黄打非”部门要协助查处校外网络培训活动、侵权盗版和含有淫秽色情、低俗等不良信息的非法出版活动。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十一)建立黑白名单。将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网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违规者列入名单并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者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网上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校外在线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发布,并及时更新。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十二)加强行业自律。校外网上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宣传、虚假宣传或夸大培训效果。我们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的假名称。收费和退款应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高学员的满意度。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五、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协调好校外网下培训和网上培训,规范治理工作,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电教、教研部门和专家团队的专业支撑和保障作用。引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和商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十四)加强公共服务。构建全国中小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探索建立网上辅导免费服务平台,组织选拔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其教育优势和优势,帮助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购买高质量的在线教育资源和服务。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十五)加强问责评估。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管校外在线培训发展的监督和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中央网络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

全国反色情工作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标题: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地址:http://www.ao5g.com/adlxw/12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