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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促进种猪运输规范有序进行,建立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省际运输种猪检疫工作的通知》,并在应对非洲猪瘟应急期间,调整了省际运输种猪检疫的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根据生猪生产现状和动物防疫管理的实际情况,调整种猪跨省运输检疫实验室的检验项目,继续严格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对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布鲁氏菌病等5种动物疾病,在种猪场日常监测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未进行实验室检测。各地要做好风险评估计划的制定工作,加强种猪场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只有评估符合要求,才能签发跨省运输种猪的动物检疫证书。
《通知》强调,跨省运输的生猪到达进口地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督促生猪饲养者落实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并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的相关措施,确保生猪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标题:农业农村部调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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