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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连海事大学智能研究训练两用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投[2019]1151号
交通部:
你部《关于提请批准大连海事大学科研实训两用智能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JH[2019]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为适应船舶技术发展对航海人才教学和培训的要求,同意建造一艘具备测试和验证智能船舶设备和系统条件的智能研究训练船。
第二,智能研究训练两用船的设计导航区域是一个无限的导航区域。船的主要尺寸约为69米×10.5米×4.8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为3.5米;设计速度为20节,续航能力约2500海里,自持能力为6天;电厂采用全电力推进系统,配有3台138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台应急发电机组和2个吊舱式螺旋桨。
3.项目总投资1.074亿元,原则同意在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
请按照上述原则组织大连海事大学智能科研训练两用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并督促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提交我委审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连海事大学智能研究与实训两用船建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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