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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杜)7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承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和运营。每年,中国将有超过10万个公众聚集场所在做出承诺后投入运营。

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营业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实行通知和承诺管理,使公众聚集场所在承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后投入使用和开业。

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营业

根据《意见》,消防设施维护检查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审批。据初步估计,这些措施实施后,在做出承诺后,全国每年将开放10万多个公众聚集场所;数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十多万消防专业人员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营业

取消事先审批后,琼表示,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可能出现的非法经营问题,将采取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做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律依据,使企业能够实施标杆管理。二是实施事后核查。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对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例行检查。第三,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该场所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和经营,从重处罚。

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营业

“需要注意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管理尚未完全满足实施条件,应急管理部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实施。”琼说。

同时,在放宽市场准入后,针对一些从事设施维护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的不合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能违规的问题,琼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监管:

一是制定用工条件和服务标准,对现场设备、人员、服务范围和服务活动做出具体规定,并相应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引导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员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使市场能够自我调节和配置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优胜劣汰。第三,加强对事业单位及其用工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用工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事业单位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和永久禁止。

标题: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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