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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苏州现有多层住宅建筑中增加电梯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苏州市成立了既有住宅增层电梯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增层电梯工作。

苏州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在既有居住建筑中增加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确定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如果在既有居住建筑中增加电梯,政府将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套的财政补贴,管道迁移所涉及的费用将由各管道单位承担,政府将对每台电梯给予适当补贴。

苏州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在既有居住建筑内增设电梯,应当经建筑专有部分或者单位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如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还应取得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标题:苏州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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