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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市政府关于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加电梯的实施意见

现有多层住宅增加电梯的范围

成本承担和其他问题

有明确的规则!

小鱼会为每个人画出关键点

现有多层住宅增加电梯的适用范围

在县级市、区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无电梯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产权房屋。

需要通过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

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在既有居住建筑内增设电梯,应当经建筑专有部分或者单位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如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还应取得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市政府发文 苏州多层住宅可以加装电梯了!

这栋楼或这个单位的所有业主,他们为增加电梯做出了贡献

增加既有住宅楼电梯工程主体

既有住宅增层电梯应在建筑物或单元内进行,所有投资在既有住宅增层电梯的业主均为电梯项目的施工主体,负责内部咨询、项目申请、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市政府发文 苏州多层住宅可以加装电梯了!

建设主体可以选举一名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也可以委托具有建筑设计、施工或安装资质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企业等。作为代表上述工作的实施主体。受托人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市政府发文 苏州多层住宅可以加装电梯了!

政府补助不超过20万元/台

在既有居住建筑中增加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确定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如果在既有居住建筑中增加电梯,政府将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套的财政补贴,管道迁移所涉及的费用将由各管道单位承担,政府将对每台电梯给予适当补贴。

市政府发文 苏州多层住宅可以加装电梯了!

姑苏区的补助资金由市、区政府共同承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现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补贴由各区财政承担。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和昆山市可参照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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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申请增加电梯

有关事项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1 .既有居住建筑拟增设电梯的,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包括:

(1)追加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和分配方案。

(2)确定电梯管理单元。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后,业主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3)电梯维护方式及运行、维护和维修费用分摊方案。

(4)权益受损业主赔偿方案。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业主协商确定。

2.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设计方案。

3.实施主体应将业主同意在建筑(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和社区主要出入口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了进行宣传,实施主体形成宣传报告。如果在公示期间收到利害关系方的书面异议,实施主体应与异议人充分协商,并在公示报告中说明与异议人的协商情况。

市政府发文 苏州多层住宅可以加装电梯了!

4.利害关系人没有书面实名异议的,实施主体应当将书面协议和公示报告报送辖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备案,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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