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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7月2日,根据海淀法院在官方网站上的消息,北京微播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因认为通过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获取颤音应用的短片和评论构成不正当竞争,向法院起诉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公司)和成都力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奥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微播公司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创锐公司和利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从颤音应用中获取视频文件和评论,并通过刷宝应用向公众提供。海淀法院于2019年6月6日和6月28日组织了双方的听证会,并于2019年6月28日依法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支持微播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
以下是海淀法院正式通知的全文:
北京微播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诉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公司)和成都力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奥公司)因其认为通过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获取颤音应用的短片和评论并提供给公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微播公司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创锐公司和利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从颤音应用中获取视频文件和评论,并通过刷宝应用向公众提供。海淀法院于2019年6月6日和6月28日组织了双方的听证会,并于2019年6月28日依法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支持微播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
这家微型广播公司声称自己是颤音应用的开发者和运营商,并通过投入高额运营成本和提供高质量的原创内容,在同类产品中形成了竞争优势。这家微型广播公司对颤音应用中的短视频和评论享有合法权益。第二,作为同行业的竞争对手,被告向公众提供了被告联合运营的刷宝应用中非法抓取自拍应用的短片和用户评论,获得证据的短片数量超过5万条。第二,被告的上述行为削弱了微型广播公司的竞争优势,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李奥公司否认其实施了该案件,并表示所涉及的视频和评论是由用户上传的;接到法院通知后,已经删除了大部分涉案视频,剩下的1220个未删除视频所占比例较低,来源合法,不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创锐公司否认自己是刷子应用的开发者和运营商。
海淀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认真审查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发现创锐公司和李敖公司没有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本案涉及的5万多条视频及相关评论是由用户上传或合法授权的。同时,结合所涉及的视频包含唯一的颤音vid码这一事实,即微播公司专门设置的包含自颤音vid码的短片,笔刷应用上的评论内容、顺序、标点符号和颤音应用完全相同,表情符号无法正常显示, 经确定,第二被申请人通过技术手段或手工方式从颤音应用程序中获取视频文件和评论内容,并通过画笔应用程序提供给公众,这被认为是不公平竞争的可能性。鉴于所涉及的视频数量高达5万多个,第二被申请人仍坚持不删除所涉及的1,220个视频,并坚持这些视频具有合法来源,即使其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 此外,第二被告始终拒绝承认其实施了该案件所涉及的行为,并且在听证会期间,“刷宝”应用仍在向用户提供颤音应用的新视频内容。为有效控制涉案行为的规模和损害后果的扩大,保护微播公司的合法权益,海淀法院依法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创锐公司和李敖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获取颤音应用的视频文件和评论,并通过刷宝应用向公众提供。
诉讼禁令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民事权利救济手段,在遏制侵权、保护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短视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大众文化产品的紧张,短视频内容和用户积累已经成为短视频平台抢占流量的核心资源。本案禁令不仅及时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规范了短片市场的竞争秩序。
标题:法院裁定:禁止刷宝APP非法抓取并展示抖音短视频及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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