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4字,读完约1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2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贪污受贿,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贪污、受贿案被提起公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王东伟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被告人王东伟,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区长、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委书记职务,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贪污、受贿案被提起公

打开app阅读全文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贪污、受贿案被提起公

地址:http://www.ao5g.com/adlxw/4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