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4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重庆11月11日电(记者张驰)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禁止重庆市机构开展p2p网上贷款业务,但这不会影响已签订贷款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重庆市持续开展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简称p2p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重庆没有一家机构完全遵守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上贷款业务也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与此同时,该网站公布了重庆29家已申报p2p网上贷款业务结算并打算自愿退出的机构。公示期为15天。正常公示后,拟设机构将根据退出承诺取消注册或进行更名。改变业务范围,退出p2p网络借贷行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禁止重庆市其他机构开展p2p网上借贷业务,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上借贷业务。
公告指出,p2p网上贷款机构的业务终止不会影响已签订贷款合同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贷款人和借款人在点对点贷款平台上直接借款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建议贷款人、借款人与p2p网络借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涉嫌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重庆全面取缔市内机构开展的P2P业务
地址:http://www.ao5g.com/adlxw/5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