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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空调查数据,11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列为执行人,执行目标为36,667,568.0。

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前身为珠海市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约1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银龙新能源总裁赖新华。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新能源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和销售等。

银隆新能源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3600万

根据天空调查数据,银龙新能源的大股东是珠海银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99%。董明珠是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46%。此外,银龙新能源的股东中有很多知名企业,包括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11.60%)和大连万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73%)。

银隆新能源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3600万

事实上,今年1月,银龙新能源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目标为533,758人。

当你提到银龙,你不能不提到格力。根据公开信息,2016年底,在试图推动格力收购银龙后,董明珠以个人身份投资了银龙。不久前,格力电气和银龙共同出资成立了珠海横琴格力钛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创能源互联网创新中心(广东)有限公司..通过与银龙的联姻,格力正在加速新能源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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