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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正义
■我们的记者张伟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发表文章指出,要加大资本市场的司法供给,积极配合证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大幅提高违规成本。
文章还强调,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资者的股东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其次,投资者的交易权可以得到公平对待。第三,可以及时有效地调查大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他们可以得到方便有效的监管保护和司法救济。
一些市场分析师认为,中小投资者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但他们在信息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市场投资者的这种结构性特征带来了特殊的市场监管问题,尤其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问题。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系到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进一步完善证券领域的民事诉讼机制迫在眉睫。
中国证监会此前公布的“12条深度改革”包括“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款优先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订或制定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有关的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
最近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也提议加强投资者保护。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渠道,可以考虑利用上海设立中国第一家金融法院的有利时机,探索和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使中小投资者能够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威慑。在举证责任方面,鉴于证券市场犯罪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证明和调查难度较大,可以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颠倒举证责任,通过抗辩解决举证困难的问题。
通过集体诉讼制度保护受损投资者的权益是一种成熟的市场经验。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虽然已经启动了17年多,但存在诉讼成本高、取证困难、索赔效率低等现实困难,导致中小投资者利用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不高。有许多非法上市公司涉及虚假陈述,但投资者提起诉讼的比例很低。因此,受害投资者未能获得救济赔偿,这也降低了违规者的违法成本,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上市公司方正科技一直关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裁定方正科技证券存在虚假陈述,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四名投资者的部分索赔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大的投资者可以获得超过18万元的赔偿。本案是我国首例证券纠纷实证判决案件。尽管方正科技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今年8月,上海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上海金融法院将判决结果通知了平行案件的当事人。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当事人,法院将通过代理等方式通知他们。;对于尚未立案的相关当事人,法院将在立案窗口告知其示范判决信息,以促使相关当事人根据示范判决的判决原则,委托或指定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会计后调解,实现此类纠纷的快速解决。根据方正科技12月12日的公告,截至12月9日,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883起,总金额172,502,200元。上海金融法院调解了120名投资者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投诉,公司同意向120名投资者支付总额为642.08万元人民币的调解费用。业内人士认为,该案具有示范作用,有助于投资者大幅降低维权成本,使维权手段更加多样化。
标题:尽快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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