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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茅台集团第50届党委同意终止对广东尊茂酒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龙香酒业有限公司两个关联公司的投资,并清算投资收益。年末,从“电商公司”清算注销到关联公司投资终止,茅台集团坚定不移地“定位、导向、瘦身、规范、改革”,进一步推进子公司清算和营销体制改革。

茅台集团终止投资两家联营公司:背离初衷 回报太低 管理粗放

"这是营销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会上,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保芳指出,党委决策“正确、及时”,根本原因是两公司存在“偏离合资公司初衷、实际投资回报过低、管理粗放”的问题。

茅台集团终止投资两家联营公司:背离初衷 回报太低 管理粗放

会议指出,在检查了销售和相关信息后,这两家公司的大部分销售目标是他们的股东,很少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客观上,只有获得的茅台分销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配,其自身渠道建设相对滞后。这不符合茅台集团“让真正的消费者更容易购买茅台”的政策取向,也背离了成立合资公司的初衷;除茅台外,两家公司均未有效拓展业务板块,收入来源单一,严重依赖公司给予的茅台分销权,导致剔除茅台销售后的实际投资回报;两家公司年初没有制定实现目标的切实可行的计划,年末业务目标未实现时也没有提出纪律监督计划,严重缺乏“时效性”、“有效性”和粗放式管理。

茅台集团终止投资两家联营公司:背离初衷 回报太低 管理粗放

据悉,2016年,贵州茅台酒销售公司投资设立了广东尊茂酒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龙香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占20%的股份。贵州茅台酒销售公司对两家关联公司有很大的控制权。会议一致决定终止对两家关联公司的投资,收回股权并收回相应的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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