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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中信经纬的客户起诉李小龙的女儿,称其破坏了李小龙的形象并要求赔偿。26日上午,功夫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份声明,称其已被法院立案,尚未在法庭上审理,一切由司法裁决。
来源: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微博
25日,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公司李小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小龙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功夫,称其使用类似李小龙的偶像已有15年,并要求赔偿2亿元及维权合理费用8.8万元。与此同时,它要求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的形象,并澄清它已连续90天与李小龙无关。
真实功夫对此表示怀疑,称其正在积极研究此案,并准备对诉讼做出回应。他还说,该案件刚刚由法院立案,尚未审理,因此他暂时不发表意见,一切由司法决定。
在声明中,功夫还表示,功夫系列的商标由该公司申请,并经过国家商标局的严格审查授权,该公司已经使用了15年。许多年前,一个公司的商标是否被侵犯是有争议的,但没有行政或司法结论表明该商标被侵犯或被撤销。
据资料显示,李小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早在2010年,媒体就报道说李香凝已经在美国先后购买了她父亲的电影和商标的所有权,她计划重新整合这些资源,使“李小龙”成为一个全球品牌。然而,在中国,由于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很多注册了“李小龙”和“小龙功夫”的公司,甚至他们的父亲成为了一家快餐连锁企业的代言人,这让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行动。(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真功夫回应被李小龙女儿起诉:很疑惑,留待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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