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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我们的记者王丽娟
近日,中央农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央组织部等6个部门联合批准首批115个县级试点单位,探索农村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农村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旧的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发展需求。与此同时,消除贫困的斗争即将结束,必须支持现代农村治理能力,以实现农村振兴。因此,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非常重要。
然而,中国的农村面积很大,不同地区和村庄的情况差别很大。为了实现有效治理的共同目标,需要一些适合所有地方的方法和战略。例如,一些创新的想法,有效的治理结构等等。因此,选择一些条件好、有一定基础的乡镇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进行实践,可以快速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建设。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立农村治理示范乡镇。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全国农村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等六部委下发《关于试点示范农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重点加强农村基础工作,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农村治理体系,实行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开展农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当前,面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我国农村治理的治理理念和方法仍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因此,通过第一批试点项目,探索了若干路径和方法,改进了若干政策和制度,创造了若干典型示范,形成了若干工作人员。
乡村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首批试点项目应于2021年底完成,后续将在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实践。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探索共建共享治理体系、探索农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农村治理组织体系、改进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农村治理手段、不断推进安全农村建设等方面。
根据批复要求,各试点要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在农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扎实推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善治道路的新途径、新模式。
从选定的试点市县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支持?复函明确指出,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保障力度,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部长韩军表示,县级是农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层面。通过示范和创新,培育和建立了一批先进的乡村治理模式,发挥了示范和辐射的先导作用,推动中央政府的乡村治理政策深入基层。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因地制宜加强农村治理体系建设,创新农村治理方式,提高农村治理能力,涌现出一批好的做法和经验。今年6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公布了中国的20个典型案例,如北京市顺义区的“通过‘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天津市宝坻区的“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婚丧嫁娶规范化管理”。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例包括在市县两级开展的创新,以及在乡镇两级的探索和实践,有效解决了农村治理面临的一些困难、痛点和阻碍问题,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改善了治理。该制度、健全的治理体系、创新的治理方法和提高的治理能力积累了经验,找到了途径,提供了模式,体现了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借鉴性
不难看出,这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此次获批的115个县级试点单位,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深入研究乡村治理规律,探索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推进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农村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良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在促进农村治理能力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与当地条件的结合,不要把别人的经验照搬到自己身上,造成“水土不服”。
标题:试点经验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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