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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10月10日电-昨天,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撤销和恢复药品普惠制认证的公告》。
根据该公告,烟台金康药业有限公司永新店、烟台市牟平区新康药店、烟台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家分店、山东李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口中村店、烟台金康药业有限公司招远康宁店、栖霞德福居药店等六家医药零售企业严重违反了《良好生产规范》(gsp)的相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同时,烟台立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黄山分公司、蓬莱市仁安中西药房、烟台成仁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莱州金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平分公司等四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良好生产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药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烟台金康药业有限公司永新店等六家企业被依法撤销。该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书》、烟台力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发区黄山分公司等四家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书》被依法收回。上述10家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标题: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永鑫店等6家企业被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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