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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言人李奎文表示,我们应该严格防范传染病的传入和不安全食品的进口。禁止从任何疫区国家进口产品,加强口岸检验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禁止不合格食品入境,并公布相关信息。与此同时,我们坚决打击走私猪肉和其他肉类产品的非法活动。
海关总署改革了境外进口肉类生产企业的注册和评估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境内境外肉类产品企业注册标准,要求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国家严格按照中国标准审核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企业,并只向中方推荐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企业。中方在活动之前、期间和之后,通过对推广企业的抽查,对出口国家和地区进行核查。政府对出口企业的检查和监管的有效性,以及对能够持续符合中国标准要求的肉制品企业的注册情况。提高企业登记的效率,同时加强出口国企业和官员的责任。
李奎文表示,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海关总署科学动态地调整了进口肉类的随机抽样比例,将进口猪肉、冷鲜肉等产品的通关放在首位,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
为支持国内生猪产业恢复生产,海关积极探索相关进口来源,开展相关检验检疫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海关总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非洲猪瘟联合防控,采取了最严格的综合防控措施。
标题:海关总署:坚决打击走私猪肉等肉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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