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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计划出台规定,市民在乘坐地铁时不得播放音频,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记录在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上。今年6月,北京已将“大声播放视频或音乐”纳入“不文明乘车行为的不良个人信用信息”;兰州市今年也出台了相关规定,禁止在地铁内外播放音乐,并将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许多网民对此提出质疑,称信用信息系统是严重的,不能用作制裁工具。8月16日,在关于宏观经济运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孟伟提到了这个问题。孟伟表示,滥用信用机制是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在一些地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不适用于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不诚实行为的惩戒机制,NDRC已经及时纠正了此类问题。
NDRC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法律法规,做到合理适度。什么样的不诚实会被列入信用记录,在多大程度上被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列入“黑名单”后会受到什么样的约束和惩罚,这些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实现“三个预防”,防止对失信和信用记录的认定泛化和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被认定,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和拓展;防止包括个人信用点数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措施的推广和扩大应用。
标题:乘地铁外放音乐或记入征信?发改委:防止泛化、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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