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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宁
今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实施了《关于处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做好一线监管工作,提高期货交易所自律监管人员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有效打击期货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近日邀请中国证监会监察总队专家进行了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识别专题培训,大商所法律和监管岗位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中,证监会审计系统专家将新司法解释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起诉标准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对新司法解释的适用、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等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有效增强了交易所自律人员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证监会审计系统专家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分析了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有效丰富了交易所自律监管人员的工作经验。
大商会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期货市场的初衷和使命是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对期货市场的操纵严重损害了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新司法解释的实施对依法惩治期货犯罪、维护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大办将继续扎实做好一线监管工作,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发挥科技监管和渗透监管作用,坚决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编辑蔡善丹)
标题:大商所深入学习“两高”关于市场操纵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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