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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服务不亚于任何一个城市,其政策也不亚于任何一个城市。”我们的目标是与纽约、东京和伦敦竞争。”7月2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在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会上作上述表示。

北京推出十项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举措

会上,介绍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10项工作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对于新一轮金融开放中新设立的外资机构,将支持其全面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人民币国际投贷款、外汇管理便利化等试点项目,促进其国际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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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率先享受金融领域的扶植和扶持政策。去年,该市出台了扶持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启动、购房租房补贴、金融人才激励服务等方面给予金融机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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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建立外资金融机构“服务管家”制度。今后,对于新成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每个机构都将配备一名专职的“服务管家”,随时响应企业的需求。

第四,建立外资金融机构注册的“绿色通道”。新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将根据近期金融委办公室公布的“11项政策”纳入“白名单”,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快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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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建立外资金融机构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新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应优先考虑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并办理合格的人才引进和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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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加强对外国金融人才的终身服务保障。对新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支持其留在本市的国际人才社区,与本市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对接,提高对国际和外国金融人才的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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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推进金融功能区升级。围绕金融委办公室近日公布的“11政策”确定的信用评级、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金融街、顺义离岸金融区等金融功能区,承接相应机构落地、配套服务质量和业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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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全面连接各行业协会和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对新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支持其参加北京市各种金融行业协会,取得相应的会员资格,参与债券和基金市场。支持他们尽快访问清算、托管、注册和资产交易等各种基础设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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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支持北京金融机构开展银行间合作。支持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化与外资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开户、资金汇兑、资金托管等优质高效服务。

第十,提供金融技术创新平台服务。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深化与北京科技创新企业的合作与对接,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依法合规,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金融科技研究院和“监管沙箱”机制。

标题:北京推出十项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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