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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的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推动中医医院率先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在建立医疗联合体的过程中,中医医院不应被取消或变相合并,其功能定位不应改变,中医医院的建设实际上不应因种种原因而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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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刚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和发展的意见》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医药行业协会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提高政治地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中医医院率先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协会,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向基层下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针对目前一些地区的一些不良做法,《通知》明确提出了“三不准”,即在医学会建设中,中医医院不应被取消或变相合并,其职能定位不应改变,中医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实际上不应因各种原因而被削弱。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的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医药医院要率先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向基层下沉,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不断加深对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加强中医药工作在医药协会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通知》明确提出“三不准”,要求中医医院不得取消或变相合并,其功能定位不得改变,中医医院建设事实上不应因各种原因而削弱。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率先创建医疗社区,通过推进服务能力共建、人才梯队共建、卫生服务共同管理、优质资源共享,提升县级中医整体服务能力。人口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弱、需要组建医疗共同体的县,应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全县只建立了一个医疗社区,中医医院的法人资格保持不变,保证中医医院的性质、名称和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和床位总数不减少,促进中医特色优势的不断提升。
《通知》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与本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医疗协会,通过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下沉。帮助建立特殊疾病和中医病房、著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站)、预防医学科、老年病科等。接受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的进一步培训,建立远程医疗网络和其他方式,
《通知》要求加强中医专家联盟建设,通过专家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标准共享、管理共享,促进中医医疗服务整体发展,强化薄弱环节,弥补不足,辐射和促进区域内和区域间专家能力的提高。通知要求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智能中医医院和网络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通过信息化推动优质中药资源向基层下沉。
《通知》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主导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0年,500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充分发挥中医院县中医医疗中心的作用,鼓励其合理协调县中医服务资源,建设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文化基地,充分发挥区域中医的主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院建立中药材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药店,统一中药材的采购、调配、加工、煎煮和配送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大了对以中医医院为主导的县级医疗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在政策措施方面,《通知》提出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六项投资政策和投资倾斜政策的落实,加强医学会对中医工作的考核,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机制,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资不减、力度不弱、保障有效。探索支付医疗保险基金、公共卫生服务等多种支付方式,允许“剩余留存、合理超支分享”,推动医疗协会从以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作用和中医药检查简便、价廉优势的机制。完善中医药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探索实施多种形式、多层次的人员储备库,鼓励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实施“农村用县管理”,建立绩效工资考核机制,推进“两个许可”的实施,努力实现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资水平,促进高水平中医药人员和患者留在基层的目标实现。
标题:两部门:建设医联体不得变相取消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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